2026年1月4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低揮發性原輔材料替代企業豁免揮發性有機物末端治理實施細則》?!都殑t》明確了豁免條件,完善了豁免程序,細化了保障措施。
具體修訂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適當擴大豁免范圍。原豁免行業范圍僅限為工業涂裝和印刷業兩個行業。本次修訂將其他行業企業的工業涂裝、印刷等車間(工序)也納入豁免范圍,豁免范圍進一步擴大。這不但可以讓更多的企業享受這項豁免政策,并且引導更多的企業開展源頭替代技改,實現污染物源頭減排。
二是提高企業申報效率。將企業完成替代穩定運行6個月后可申請豁免,縮短為穩定運行3個月后可申請豁免。這可以大大縮短企業的申報周期,讓企業更快的享受豁免政策,進一步減輕企業生產運行負擔。同時,新方案也簡化了申請報告中需要準備的支撐材料,降低企業申請門檻,減輕企業申請難度,讓企業的申報工作更輕松更簡易。
三是優化新建企業豁免。新建企業符合豁免條件的,直接納入豁免。企業在項目建設階段就按照豁免條件建設,源頭替代情況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就可以不用提報申請報告,可以更大程度減輕企業負擔。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低揮發性原輔材料替代企業豁免揮發性有機物末端治理實施細則的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月31日)
魯環發〔2025〕21號
各市生態環境局:
現將《低揮發性原輔材料替代企業豁免揮發性有機物末端治理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5年12月30日